典当行,是质押贷款中的代表企业,也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典当管理办法》是由商务部颁发,针对于管控典当行业的管理办法。现如今,典当行由于自身月管理费较低,成为了很多人解决资金问题的首选去处,但是在典当管理办法中,对各大北京典当行收取月管理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典当管理办法》中典当行的月管理费:
首先,前往典当行办理质押贷款,其实是以物换钱的概念,您需要承担抵押物品的月综合管理费,而月综合管理费在《典当管理办法》中有着明确规定:普通的绝当品,以成交当金为准,最高不超过4.2%。而商铺、住宅、写字楼等不动产抵押费上限是每月2.7%;股份、债券等财产权利质押费上限是每月2.4%。这些都是统一规定,在北京典当行中通用。
二、除了房产之外,典当行对当品需收取利息:
除典当房产外,北京典当行对一般的费绝当品会按照典当时间来收取对应费用,一般情况下在五天以内,收取当金1%;5天以上15天以下,收取当金2%;而一个月则为4%。如三个月您未进行续当,那么典当行则可认定本件抵押物为绝当品,可进行相关处理。
小朝奉提醒:很多朋友都担心,典当行会不通知自己便处理自己的当品。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典当行是国家正规的金融机构,而随着典当行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以北京典当行为例,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在您的当品临近当期时,会与您取得联系,并和您商量当品的相关处理问题,绝对不会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理当品。
虽然典当行提供的质押贷款很方便、很快捷,但是小朝奉还是建议您前往规模较大的北京典当行办理业务,推荐阜昌典当行25年的京城老字号,是北京最早的典当行之一,志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了公正、公平、热情、周到的服务。如您对典当有任何疑问,欢迎您致电010-68349880与小朝奉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请最专业的当师回答您的问题。
北京典当行—小朝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