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北京典当行的柜台中,都摆放着琳琅满目的绝当品,这些商品因为质量可靠、价格实惠的特点,并还有典当师的质量评估报告,吸引着很多淘宝客前来淘宝,渐渐形成了一股新的淘宝风潮。但是您知道在《典当管理办法》中,对这些绝当品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吗?别着急,小朝奉这就带您了解一下,典当行里的绝当品有哪些规定。
首先,您需要知道绝当品是如何定义的。
其实,绝当品的概念很好理解,绝当品即是在典当规定日期内,没有进行续当或赎当处理的死当物品。
绝当品中包含哪些种类的商品呢?
贵重金属(金、银等)、彩宝、钻石、翡翠、数码产品、家用电器、高档手表、奢饰品等;
典当管理办法中对绝当品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根据我国《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绝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 。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
典当行在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绝当物品销售点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自觉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典当行处分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取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典当行不得自行变卖、折价处理或者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
以上就是典当管理办法中针对北京典当行销售绝当品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对典当业务有任何疑问或需求,欢迎致电010-6834988与小朝奉联系,我们一定会耐心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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